武汉专业PPP律师--詹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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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需向什么部门申报 什么是企业债权融资策略

2020年8月22日  武汉专业PPP律师   http://www.dygsls.com/

  詹志刚,上海公司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股权融资需向什么部门申报

股权融资需向什么部门申报

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以股权转让或者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并且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权融资时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了解正确的估值

在做股权融资的时候首先要注意了解正确的股权估值,例如,有人认为,如果企业估值为一个亿,那么投入三千万元的资金就应该占有百分三十的股份,但事实上这种算法是不对的,因为没有将投资前和投资后估值的概念弄清楚,大家在股权融资的时候要先了解这个一个亿的估值究竟是指投资前还是投资之后的,然后才能正确计算资金投入资金之后能够占有多少股份。

2、注意独家谈判期的时间长短

企业在做股权融资的时候会和多个投资人洽谈,而且也能够给每个投资人一定的时间作为独家谈判期,在谈判期间投资双方可以针对股权的价格进行讨价还价,而且在独家谈判期间只能和其中一个投资人谈,所以为了避免错过最佳的投资时机,大家就应控制好独家谈判的时间长短。

3、注意投资条款清单的效力

虽然投资条款清单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大家在股权融资的时候通常都会遵守,而且还会成衣以后签订正式协议的基础,所以,在股权融资时一定要注意了解投资条款清单,并且将自己希望体现到正式协议中的内容在清单中列出来。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以股权转让或者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并且办理登记手续。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什么是企业债权融资策略

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企业债权融资策略

企业债权融资中的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而产生的由股东承担的附加风险。实际上这种附加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可能丧失偿还能力的风险;二是由于举债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债权性融资的风险要高于股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权融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企业必须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

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持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这就是企业在经营不善时,面临着付息风险。

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如果企业预期难以还本付息,只能转向融通资本金。

就债权融资来说,目前国内的手段相对单一,银行成为最主要的来源,这也是中国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主要的根源。而大量的债权类融资需求的是通过多种其他金融工具来满足,有的甚至需要结合项目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其结构,通过各种金融工具的组合来实现的。以下将重点介绍几种对于中国企业具有现实意义的债权融资方式,包括:组合贷款、贸易融资、固定回报投资、金融租赁等。

银行贷款是企业债权融资常见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尤其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融资渠道狭窄。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渐从贷款额度管理改为资产负债管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由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存在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存在相当的难度。

组合贷款是一种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贷款方式。它可以有效提高贷款融资的可行性。主要方式包括: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担保机构,中资银行+担保企业,这样一个组合的过程就是融资创新的过程。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银行+担保的担保融资方式。

担保融资,即企业在自身信用资质达不到银行贷款要求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增加信用资质以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担保机构对企业所在的行业没有特别要求,但是企业需在其行业内具备比较优势,企业产品或资源等某些方面能够超越竞争对手,不必一定是国际或国内领先,只要比竞争对手抢先一步足矣。其次,担保机构要求企业应具有健康、稳步、持续的经营能力。从企业历史经营记录来判断企业今后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在财务上反映为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利润增长率等数据指标。除此之外,担保机构还看重人的因素,即企业的领导是否具有战略眼光,团队是否具有凝聚力等。企业借助于专业的担保机构来协助进行融资活动,虽然短期内会产生一定成本,但会事半功倍。担保机构能从融资的角度帮助企业改善治理机构,提升对企业自身价值的认识,能迅速根据融资需求并制定相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