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志刚,上海公司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在这个行业竞争激烈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公司成立,每天都有公司倒闭,优胜劣汰这是世界的生存法则。有一些公司在成立的时候是迎着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有的公司即使是早早的成立了但是没有好的发展方向一样倒闭。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公司的成立,无论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还是核准主义,都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实质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注意:
第一,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第78条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二,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第三,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
第四,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有,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6条、第208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
设立行为要件。
二、程序要件。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1.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2.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公司的成立,无论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还是核准主义,都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年底了,每位劳动者都想要拿着丰厚的工资和奖金回家。可是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怎么办公司拖欠工资多久才算违法就上述问题,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四个方法维权:
1、可以找单位沟通协商;
2、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仲裁仍然得不到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要注意时效。
劳动仲裁: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起诉: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所以由此可知,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
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罪最高可被处7年有期徒刑;2013年1月23日,最高法院出台并施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具体的数字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较大的幅度。
《刑法修正案》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